星尘算命 起名取名 五格剖象法

姓名文字常见部首笔划计算方法


作者: 守护者
发布时间: 2020-08-13 13:58:07
类别: 取名方法 > 五格剖象法
扌(手):提手旁,以手字计画为 四 划。例如:「打」字为 6 划。
忄(心):竖心旁,以心字计画为 四 划。例如:「情」字为 12 划。
氵(水):三点旁,以水字计画为 四 划。例如:「沉」字为 8 划。
礻(示):半禮旁,以示字计画为 五 划。例如: 「祥」字为 11 划。
王(玉):斜玉旁,以玉字计画为 五 划。例如:「珍」字为 10 划。
艸(草):草字头,以草字计画为 六 划。例如:「芬」字为 10 划。
衤(衣):衣字旁,以衣字计画为 六 划。例如: 「衫」字为 9 划。
月(肉):肉字旁,以肉字计画为 六 划。例如:「胖」字为 11 划。
辶(走):走马旁,以走字计画为 七 划。例如:「游」字为 16 划。
阝(邑):右耳旁,以邑字计画为 七 划。例如:「邵」字为 12 划。
阝(卓):左耳旁,以卓字计画为 八 划。例如:「陈」字为 16 划。
注:以上系以文字部首为准,如不归類以上部首,则按实有笔划计算。
如“酒”归“酉”部,非“水”部,仍为 10 画,非 11 画。“巡”归“巛”部非“走”部,仍为 6 画,非 10 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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